教育资讯
青岛市学前教育条例发布 每5千人配1所幼儿园
发布日期 :2013-04-28 作者 : 伟才教育 浏览次数 : 2700
4月25日,青岛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青岛市学前教育条例(草案表决稿)》,预计今年6月份实施。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室副主任张桂芹说,为解决入园难、入园贵、缩小城乡差距等问题,法规加强了公办幼儿园投资建设的力度。《条例(草案表决稿)》规定,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每五千人口的区域应当设置一所规模为六个班以上的幼儿园;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外,每三千至五千人口的区域应当按照就近入园的原则合理开办幼儿园。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由区(市)政府投资并组织建设。
为切实缩小城乡学前教育发展差距,《条例(草案表决稿)》规定,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农村幼儿园纳入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并优先建设。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建设至少一所公办幼儿园。市、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均衡配置幼儿园保育教育资源,在培养培训、岗位设置等面对农村地区和薄弱幼儿园给予扶持。
- 更多相关信息
- 2013-04-27学前教育公益培训项目在贵州启动
- 2013-04-26广州拟设“看护点”管理无证幼儿园
- 2013-04-25青岛118所幼儿园9月将开园纳生
- 2013-04-24宁波市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招生政策出台
- 2013-04-23泸西县大力发展农村幼儿教育
- 2013-04-22杭州市人民职校学前教育专业 5月5日面试
留言信息提示: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