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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幼儿园2013年春季开学起试行新收费标准
发布日期 :2013-01-09 作者 : 伟才教育-艾木 浏览次数 : 3879
近日,海南省出台幼儿园新收费项目和新收费标准,海南省幼儿园收费项目统一为保教费、寄宿制幼儿园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新收费标准自2013年春季学期起试行2年。
据了解,新保教费标准按办学等级、经费来源和不同区域确定,收费标准分为五档,分别为:省示范园、省一级园、省二级园、省三级园最高收费标准以及市县示范、一级、二级、三级及未定级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最高收费标准。其中省示范幼儿园最高保教费标准为每人每学期4050元,最低为每人每学期1200元,市县评级幼儿园保教标准最高不超过每人每学期2200元。
幼儿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实行目录管理,未纳入目录的收费项目,幼儿园一律不得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有7项,伙食费、接送交通费、延时托管服务费、幼儿园校服费、体检费、生活用品费、外出活动费。
此外,幼儿园在寒暑假、周六、周日及国家规定的公众假期继续对在园幼儿提供保育教育的,保教费可在保教费标准基础上上浮不超过20%。寄宿制幼儿园可另收取住宿费,住宿费标准由市县价格、财政、教育部门提出收费方案,报省价格、财政、教育部门审批;全日制幼儿园不得另收午休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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